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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8/01/30 来源: 安监局 点击数:701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制定和发布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管职责。 

(十)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审查、上报和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除特种设备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证初审及上报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协调办、危化办、非煤矿办、中小企业办、职业健康办、烟花爆竹办等,核定编制15名,其中在职13人,退休10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244.6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29%;支出总预算244.6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32%。

  二、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24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66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24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66万元,占比77.93%;项目支出54万元,占比22.07%。

  四、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4.66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244.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功能科目)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6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90.66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运行支出172.92万元,占70.68%,同比减少3.94%,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万元,占22.07%,同比增长13.68%。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02万元,占3.69%,同比减少4.95%,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4、住房公积金支出8.72万元,占3.56%,同比增长3.44%,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2%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0.66万元,同比减少0.68%,其中:

人员经费17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190.66 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8.4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80.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4万元、住房公积金8.72万元;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65万元、公务招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2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2.02万元、离退休费56.24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九、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功能科目)无数据。

    十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加64.51%。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88.0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4.09万元,专用设备22.7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2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事务(款):反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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