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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8/01/30 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点击数:656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市标准化、计量、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本市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编制本市的质量发展规划,协助落实各种质量奖励制度,开展创名牌、质量兴企等工作。协助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许可证、地方准产证及质量认证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本市的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调解质量纠纷,负责质量申诉处理工作。协助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技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4)管理本市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与监测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商品条码、信息技术标准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5)统一管理本市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6)综合管理本市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

(7)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组织进行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8)承办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现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股、综合股、稽查队、综合执法队、食品巡查队、计量执法队、智慧农业物联网服务中心、衡器检定所、计量检定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所。核定编制50 名,其中在职35人,退休21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551.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6.64%;支出总预算551.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2.88%。

二、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收入预算55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33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支出预算55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33万元,占比88.21%;项目支出65万元,占比11.79%。

四、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51.33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551.3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0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3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3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86.33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443.09万元,占80.37%,同比增长28.49%,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提高。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5万元,占11.79%,同比减少70.220%。原因是取消收费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71万元,占3.75%,同比增长2.17%,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4、住房公积金支出22.53万元,占4.09%,同比增长21.52%,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0%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6.33万元,同比增长25.47%,其中:

人员经费43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33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303.7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 207.6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3.57万元、住房公积金22.53万元;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 11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 104.83万元、维修维护费 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3.55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 10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5 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7.5万元,2018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17 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业务增加,经费调整。

九、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08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61.16%。主要是由于经费调整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257.5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14.0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43.4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反映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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