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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宁安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对内外贸业务工作的统计及信息发布。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研究和推广电子商务等各种新的对外贸易方式;负责进出口配额、招标计划的编报申领、下达和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市相关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 (三)负责全市外贸进出口业务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推广各种新的贸易形式;审核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登记、变更事项及获权企业的年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审核外贸出口重点支持名牌工作;审批私营企业去境外开办企业;负责境内外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的摊位申报及安排落实。 (四)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审批限额以下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审核、申报限额以下限制类和限额以上外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工作;协调、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归口管理外资企业工会工作。 (五)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编制、审核、申报;负责全市外贸发展基金的立项、审核、申报;审核、申报外贸出口企业贴息资金,并对各项资金到位后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全市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出口商品退税和贴息;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外经贸各类活动进行宏观管理。 (六)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管理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培训等业务;参与外国政府及有关组织的经济贸易谈判和签约,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管理多、双边对我市无偿援款及赠款。 (七)负责审核、申报全市各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权,并对市内企业境内外投资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指导贸促会的工作。 (九)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和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商品流通、物资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和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负责并拟定我市相应的管理办法;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负责成品油、酒类等商品的流通管理;负责畜禽屠宰、拍卖、典当、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行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的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相应的措施办法,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二)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对外贸易股、外资管理股、市场运行调节股、商业发展规划股。核定编制13名,其中在职10人,退休29人,离休3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商务局本级和所属煤炭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367.9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17.89%;支出总预算367.9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22.87%。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收入预算36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91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支出预算36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3万元,占比75.84%;项目支出88.88万元,占比24.16%。 四、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67.91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367.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1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9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79.03万元、项目支出88.8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宁安市商务局行政运行支出246.63万元,占67.04%,同比下降3.29%,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8.49万元,占26.77%,同比增长36.36%,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84万元,占4.3%,同比增长4.49%,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4、住房公积金支出6.95万元,占1.89%,同比增长15.83%,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0%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部门经济分类)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9.03万元,同比增长30%,其中: 人员经费26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91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2.9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63.9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05万元、住房公积金6.95万元;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38.6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维修维护费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8万元;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58.8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87万元;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6.46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82万元、离退休费164.64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同比下降75%,原因:按照工作的需要,适当减少了“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 九、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功能分类)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2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下降10.43%。主要是经费支出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4万元,为购置办公设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宁安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12.3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6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7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商务局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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