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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预算
时间: 2018/01/30 来源: 民政局 点击数:729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 根据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和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拟订本市民政工作规划和年工作计划。

(二)负责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负责办理全市的收养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校报批,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管理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五)负责军队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原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负责军队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发展使用。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革命老区资金的分配及管理。

(七)建立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贫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建设工作。制定社区建设工作。

(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工作,指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贯彻执行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一)主管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限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乡行政村、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二)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和福利事业单位及农村敬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和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十四)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五)负责乡土观念(镇)政务公开工作。

(十六)代管宁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负责本地区殡葬事宜,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改革旧的 丧葬习俗。

 (十九)主要承担墓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及辖区内平坟还田、平坟还林等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民政局设十六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福利救济股、社会事务、基层政权股、优抚股、安置办、养老班、军服站、低保中心、救助管理站、市老龄办、市殡葬管理所、地名办、福利办、慈善协会、婚姻登记。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宁安市民政局局本级(含城乡低保中心、安置办、婚姻登记处、救助站、慈善协会、军队离退休服务站、殡葬管理所)

 

第二部分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民政局2018年预算公开.xls

 

第三部分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8879.9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6.16%;支出总预算8879.9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6.16%。

二、关于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649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6.76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649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37万元,占比13.21%;项目支出5638.39万元,占比86.79%。

四、关于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496.76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6496.7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3.3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7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6.7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858.37万元、项目支出5638.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民政事务管理行政运行支出826.12万元,占12.72%,同比增长30.7%,原因是工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44万元,占0.64%,同比下降55.47%,原因节俭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08万元,占0.25%,同比减少4.34%,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4、住房公积金支出16.17万元,占0.25%,同比增长10.22%,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2%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8.37万元,同比下降18.77%,其中:

人员经费85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6.76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45.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160.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96万元、住房公积金16.17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541.82万元、(主要殡葬管理所各工资福利支出)2、个人和家庭和补助支出5751.6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5638.39万元、离退休费94.06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支出19.23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3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占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5%。

九、关于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3万元,其中:福彩基金支出33万元,占100%。用于宁安市敬老中心维修改造2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提补13万元。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补助。其中用于宁安市敬老中心维修改造2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提补13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1.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节俭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民政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525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4192.03万元,通用设备649.12万元,专用设备364.96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52.1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民政局预算绩效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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