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协助实施;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综合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意见。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质量、造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内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九)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码头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宁安市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财务股、交通战备办公室。核定编制23名,其中:在职10人,退休13人;宁安市农村公路管理站设5个内设机构:计划统计股、生产养护股、工程股、财务审计股、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90名,在职82人;宁安市交通执法大队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内业股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核定编制40名,在职33人;宁安市道路运输管理站设8个内设机构:东京城分站、办公室、财务室、法制办、汽修办、安全办、稽查队、运政办。核定编制56名,其中在职50人,退休24人,离休3人;宁安市公路养路段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养护办、机务股、路政大队、财务股、技术室、党办、工会、人劳股。核定编制430名,其中在职196人,退休212人,离休4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和所属宁安市农村公路管理站、宁安市交通执法大队、宁安市运输管理站、宁安市公路养路段。 第二部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2978.8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1.06%;支出总预算2978.8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1.31%。 二、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入预算297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8.81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支出预算297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6.81万元,占比55.96%;项目支出1312万元,占比44.04%。 四、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78.81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2978.81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2963.1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万元。 五、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8.8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666.81万元、项目支出131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运行支出1578.47 万元,占52.99%,同比增长306.53%,原因是今年预算汇总比去年增加二家单位汇总。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4.67万元,占10.56%,同比增长15.54%,原因是预算单位增加。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万元,占0.31%,同比减少5.31%,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影响医疗保险减少支出。 4、住房公积金支出6.57万元,占0.22%,同比增长7.35 %,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0%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6.81万元,同比增长150.41,其中: 人员经费160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8.81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80.6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654.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0万元、住房公积金22.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8万元;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8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61.33万元、委托业务费1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8万元;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690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690万元;4、对企业补助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企业补助5万元;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4.4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3.69万元、离退休费63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9万元;6、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80万元,主要包括:国内债务付息380万元。 八、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2.45万元,原因是增加二家预算单位。 九、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无数据。 十、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1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减少33.3%。主要是由于上年补发、人员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5.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2524.5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1215.94万元,通用设备527.58万元,专用设备752.9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8.1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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