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一月
第一部分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有关文化、广电出版事业管理的法规和制度。 (二)制定并实施全市文化、体育事业近期、长期和年度发展规划,综合平衡文化事业建设的速度和规模,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的文化、体育素质。 (三)组织开展全市大型文化娱乐、竞赛活动,组织同外地的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丰富全市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全市文化体育事业水平,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 (四)管理使用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有计划开展摄影、书法、绘画、剪纸等美术展览和音乐、舞蹈、体操等文化体育培训,发现、培养文化艺术骨干和体育运动人才。 (五)负责辅导、扶持乡镇、企业、学校、街道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群众性和社会大文化、大体育的发展。 (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省、市文化保护法规,加大文物保护和利用力度,为促进市域经济发展服务。 (七)组织抢救、挖掘、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弘扬繁荣地方传统民族文化。 (八)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加强文化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启动、发展、管理农村文化市场,为全市各族人民提供健康丰富的文化娱乐场所。 (九)负责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党务、群团、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人事、劳资、财务、信访、文档等工作。 (十)负责处理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的提案,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股。核定编制 160 名。在职人员109人,退休人员85人,离休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和所属宁安市文化馆、宁安市朝鲜族文化馆、宁安图书馆、宁安市宁古塔历史文化博物馆、宁安市马骏纪念馆、宁安市文物管理所、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 第三部分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1802.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7.54%;支出总预算1802.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7.13%。 二、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收入预算180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2.71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支出预算180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58万元,占比85.40%;项目支出263.13万元,占比14.60%。 四、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02.71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1802.7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33.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70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2.7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539.58万元、项目支出263.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文化与传媒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377.89万元,占76.44%,同比降低3.95%。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3.13万元,占14.60%,同比降低78.99%。 3、医疗保障支出85.08万元,占4.71%,同比增长5.82%,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4、住房公积金支出76.61万元,占4.25%,同比增长18.04%,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0%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9.58万元,同比增长7.33%,其中: 人员经费151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2.71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0.6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104.6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28万元,住房公积金11.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0万元,委托业务费47.58万元,维修(护)费7.0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096.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49万元,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28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0.72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469.3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7.7万元,主要包括:国内债务付息7.7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1.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与上年比下降52.12%,原因是压缩经费。 九、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部分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分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35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降低58.75%。主要是压缩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1976.5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833.72万元,通用设备947.86万元,专用设备28.86万元,文物和陈列品76.81万元、图书档案12.2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77.0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事务(款):反映政府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出(类)文化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出(类)文化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