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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协助实施;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综合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意见。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质量、造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内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九)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码头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宁安市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财务股、交通战备办公室。核定编制23名,其中:在职10人,退休13人,离休1人;宁安市交通执法大队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内业股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核定编制40名,在职33人;宁安市农村公路管理站内设四股一办机构:计划统计股、生产养护股、工程股、财务审计股、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 90名,其中:在职82人,退休12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和所属宁安市农村公路管理站、宁安市交通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830.29万元,同比下降68.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0.29万元,同比下降68.14%,主要是压缩公用经费,在职人员退休的因素。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30.29万元,同比下降62.89%。其中:交通运输支出支出1816.73万元,同比下降63.17%,主要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万元。 二、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 年收入预算 183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0.29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支出预算183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1万元,占比27.21%;项目支出1332.28万元,占比72.79%。 四、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30.29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1830.29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6.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万元。 五、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2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98.01万元、项目支出1332.2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84.45万元,占26.47%,同比降低17.77%,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9.28万元,占21.82%,同比增加268.92%,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20万元,占0.50%。 4、住房公积金支出4.36万元,占0.24%。 六、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01万元,同比降低72.96%,其中: 人员经费45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中没有“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无数据。 八、关于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8.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15.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662.98万元 。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 年市交通运输局安排预算绩效评价项目4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332.2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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