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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7/01/25 来源: 环境保护局 点击数:824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定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三)监督全市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四)负责全市水体、大气、土壤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有毒化学品以及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协调指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管理全市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市内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市内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组织开展乡镇环境综合治理。

(六)负责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全市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七)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市环保宣传教育、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环境科研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项目办、生态办。核定编制40名,其中在职31人,退休11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环境保护局。

 

第二部分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环境保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财政局2017 年收入总预算414.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28.24%;支出总预算414.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28.24%。

二、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7 年收入预算 41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14.23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财政局2017 年支出预算41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3万元,占比83.10%;项目支出70.00万元,占比16.90%。

四、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14.23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414.23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9万元。

五、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2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44.23万元、项目支出7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64.08万元,占63.75%,同比增长23.71%,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0万元,占3.62%,同比下降87.80%,原因是业务调整。

3、环境保护宣传支出10.00万元,占2.41%,同比增长100.00%,原因加大宣传力度。

4、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支出15.00万元,占3.62%,同比下降70.00%,原因业务调整。

5、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00万元,占1.21%,同比下降54.55%,原因业务调整。

6、污染防治支出5.00万元,占1.21%,同比增长25.00%,原因污染源普查。

7、污染减排支出20.00万元,占4.83%,同比下降73.33%,原因业务调整。

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36万元,占3.95%,同比增长4.60%,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增加。

9、住房公积金支出14.19万元,占3.43%,同比下降18.40%,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1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60。占11.97%,同比下降14.29%,原因人员变动。

六、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4.23万元,同比增长13.10%,其中:

人员经费32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万元。2017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16 年执行数减少2.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9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精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32.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614.39万元,其中:现有车辆5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 年市环境保护局预算绩效项目5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7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节能环保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节能环保管理事务(款):反映节能环保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节能环保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节能环保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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