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水产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职能 (一)研究拟定水产养殖业的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经济结构调整,负责渔业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水面确权工作,承办处理渔业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管辖水域的渔业权益工作; (三)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组织渔业资源与渔业环境监测网调查工作; (四)负责发放捕捞许可证,养殖许可证,对无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五)负责对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的审批; (六)行使渔船检验和发放船舶登记证书; (七)负责全市的渔业技术推广及渔业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 (八)负责统计全市水产业各类经济指标; (九)负责全市水生动物病害测报、预防和控制;水生动物疫病防疫、检疫、监测和调查控制;水生动物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料质量监测。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渔政股、生产股。核定编制 10名。其中在职9人,退休16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水产局本级。
第二部分 市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水产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水产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水产局2017 年收入总预算166.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5.79%;支出总预算16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5.78%。 二、关于市水产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产局2017 年收入预算16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6.27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水产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产局2017 年支出预算16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7万元,占比95.79%;项目支出7.00万元,占比4.21%。 四、关于市水产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水产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6.27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166.27元;支出包括:农林水事务支出153.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万元。 五、关于市水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水产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59.27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农林水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46.92万元,占88.36%,同比下降48.96%,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未收到提前告知。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00万元,占2.53%,同比增加26.81%,原因是本季财政安排项目支出增加。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4万元,占5.08%。 4、住房公积金支出3.91万元,占2.35%。 六、关于市水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27万元,同比增加9.08%,其中: 人员经费15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水产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产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2017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16 年执行数增长0.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02万元。 八、关于市水产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水产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水产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5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99.93%。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水产局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433.77万元,其中:现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 年市水产局安排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7.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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