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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7/01/25 来源: 采购中心 点击数:635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政府采购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采购规定,参与制订并贯彻执行本市《政府采购制度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制度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市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国家专项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工作。

(三)采购的形式是依据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形式进行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形式是通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采购信息的形式,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采购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规范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综合办、采购一部(货物类)、采购二部(工程类)、采购三部(服务类)。核定编制13名,其中在职12人,无退休人员。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8.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5%。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98.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5%。

二、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0万元,同比增长6.52%,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3.52万元,占85.22%,同比增长7.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0万元,占6.12%,同比增长无;单位医疗支出4.07万元,占4.15%,同比增长4.63%;住房公积金支出4.41万元,占4.51%,同比增长4.01%。

三、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0万元,同比增长6.52%,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3.52万元,占85.22%,同比增长7.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0万元,占6.12%,同比增长无;单位医疗支出4.07万元,占4.15%,同比增长4.63%;住房公积金支出4.41万元,占4.50%,同比增长4.01%。(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元)

四、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98.00万元,同比增长6.52%,其中:财政拨款98万元,占100%,同比增长6.52%。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98万元,同比增长6.5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2万元,占9.15%,同比增长6.55%;医疗卫生支出4.07万元,占4.15%,同比增长4.63%;住房保障支出4.41万元,占4.50%,同比增长4.01%。

五、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3.52万元,占85.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0万元,占6.1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7万元,占4.15%;住房公积金支出4.41万元,占4.51%。

六、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00万元,同比增长6.5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80.6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82.30%,同比增长11.20%,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提高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影响;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类)预算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6%,同比减少35.92%,主要是在职职工车改标准的调整影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预算4.53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4.62%,同比增长4.14%,主要是在职人员调资使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影响;项目支出(类)预算6.00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6.12%,无变化。

七、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没有“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无数据。

八、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事业运行经费安排83.52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12.53%。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12.6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市委政府采购中心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反映采购中心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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