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宁安市委员会宁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中共宁安市委员会宁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宁安市委员会宁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负责全市信访法制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中共宁安市委员会宁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现设置内设机构:信访工作综合办公室、信访接待室、信访案件督办室、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办公室。核定编制 9 名,其中在职9人,退休7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中共宁安市委员会宁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宁安市委员会宁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信访办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信访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信访办2017 年收入总预算203.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0.62%;支出总预算203.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0.62%。 二、关于市信访办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办2017 年收入预算 20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3.00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信访办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办2017 年支出预算20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0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80.00万元,占比39.41%。 四、关于市信访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信访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3.00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203.0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万元。 五、关于市信访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00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3.00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13.33万元,占55.83%,同比增长0.83%,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2、项目支出80.00万元,占39.41%,同比下降0.63%,原因是节约项目支出因素。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4万元,同比下降3.36%,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减少影响。 4、住房公积金支出3.93万元,同比下降3.20%,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减少影响影响。 六、关于市信访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00万元,同比增长0.62%,其中: 人员经费111.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支出。 七、关于市信访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万元。2017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16 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市信访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信访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8宁安市信访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3.00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0.62%。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和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信访办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223,615.40万元,其中:现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市信访办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类:主要用于(1)驻京值班;(2)驻省值班;(3)国庆、两会及重大活动;(4)接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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