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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17/10/27 来源: 财政局 点击数:2884

——2017年10月25日宁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

 宁安市财政局局长  曾令鑫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人大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宁安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8月15日,牡丹江市财政局以牡财预〔20175号文件对我市2016年度财政决算予以批复。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决算批复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共预算部分

收入总计335488万元。

(一)公共财政收入49916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234697万元;

(三)一般债券收入49348万元

(四)上年结余412万元;

(五)调入资金1115万元。

支出总计328662万元。

(一)本年本级支出295126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19659万元)

(二)上解上级支出2283万元;

(三)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065万元;

(四)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73万元;

(五)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5万元;

年终滚存结余6826万元。

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826万元;

二、基金预算部分

收入总计7794万元。

(一)本年收入5599万元;

(二)省补助收入1255万元;

(三)上年结余940万元。

支出合计7407万元。

(一)本年支出6195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583万元)

(二)上解上级支出97万元

(三)调出资金1115万元;

基金预算结余387万元。

以上公共预算批复收入、支出基金预算批复收入、支出与七届人大会上报告数据存在差异,原因是七届一次人大会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当时预算并未执行完相关数据为执行预计数

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全体财税干部的辛勤工作,使我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做到了收支平衡。实现了我市连续第36个财政收支平衡年。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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