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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7/01/25 来源: 畜牧兽医局 点击数:760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畜牧业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加强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畜牧业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加强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

(三)拟定畜产品产需调控政策措施和畜牧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全市畜牧产业结构、布局结构的调整和畜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拟定畜产品产需调控政策措施和畜牧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全市畜牧产业结构、布局结构的调整和畜产品品质的改善(五)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拟定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重大动物疫病的认定、公布并组织扑灭。

(六)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兽医诊疗加工、兽医医疗器戒管理工作;执行兽药、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七)负责全市草原监督管理,和草原防火工作;拟定草地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动物遗传资源、草原资源的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饲料、饲料添加剂产量品质。

(九)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市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奶业发展规划及扶持奶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党群、人事、劳资、局机关政务、事业、财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宁安市畜牧兽医局设7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畜牧股、兽医股、畜产品安全监管股、饲料草原股、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屠宰管理所等。核定编制103名。其中在职103人,退休67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畜牧兽医局本级和所属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屠宰管理所。 

 

第二部分  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宁安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畜牧兽医局2017 年收入总预算1318.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9.24%;支出总预算1318.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9.24%。

二、关于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畜牧兽医局2017 年收入预算 131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18.31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畜牧兽医局2017 年支出预算131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86万元,占比93.97%;项目支出79.45万元,占比6.03%。

四、关于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18.31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1318.31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事务支出1210.1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73万元。

五、关于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3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38.86万元、项目支出79.4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农业行政运行支出1210.10万元,占91.79%,同比增加17%,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6.50万元,占1.3%; 病虫害防治支出53.15万元,占4.03%,同比减少88.30%;执法监管支出2.00万元,占0.20%,同比减少60%;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80万元,占0.59%;原因是升级专项资金未收到提前告知。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3.48万元,占4.82%。

4、住房公积金支出44.73万元,占3.39%。

六、关于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8.86万元,同比增长19.79%,其中:

人员经费121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2017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16 年执行数增长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为适应目前工作需要按预算标准比例计算。

八、关于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85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减少10.02%。主要是由于压缩办公经费支出,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794.62万元,其中:现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市畜牧兽医局安排预算绩效项目4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79.4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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