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宁安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地下水、地表水)的开发利用,水、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防治水害。依法管理水资源,依法收缴水资源费,依法查处水事案件和处理水事纠纷。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办公室、水政股、规划股、收费办公室等。核定编制 5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初结转结余7.08万元,本年收入167.13万元,均为财政性资金,比去年减少31.91%,比去年预算减少9.29%,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支出166.53万元,年末结余7.67万元。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7.08万元。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总额167.1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7.05万元,比去年减少31.91%,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总额166.53万元,本年支出166.53,比去年减少43.87%,与年初预算持平,原因为调减经费。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67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总收入16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05万元,其他收入为0.08万元。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总支出16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3万元,项目支出为13.31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8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05万元,比去年减少31.94%,原因为调减经费。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农林水支出166.53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6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3万元,占92.01%,项目支出13.31万元,占7.99%; 其中:行政运行153.23万元,占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23万元,占3.74%,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0.52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6.5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18万元,占97.36%;公用经费4.05万元,占2.64%;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0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3.04万元,比去年减少1.8万元。为公车经费3.04万元,车辆2台。 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国内公务接待任务。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 112.83 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2016年度没有实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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