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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7/10/27 来源: 水务局 点击数:732

第一部分 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水利设施、河道、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和开发。

(二)指导地方、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

(三)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四)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五)组织指导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宁安市河道管理站设3个内设机构:水资源管理组、堤防管理组、砂石管理组。核定编制 23 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宁安市河道管理站一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表: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2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9.24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收入总额174.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4.01万元,其他收入0.07万元,比去年增加7.86%,比年初预算减少,原因为人员调出。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支出总额170.40万元,本年支出170.40,比去年增加9.11%,比年初预算减少,原因为人员调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9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12.86万元,占99.46%,其他收入结转0.07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总收入174.08万元,均为财政拨收入,占100%,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30.16万元,占74.7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92万元,占16.61%;水利执法监督15万元,占8.62%。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总支出170.4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30.09万元,占76.3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30万元,占14.85%;水利执法监督15万元,占8.81%。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24万元,比上年减少60.31%。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01万元,比去年增加9.79%,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3.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40万元,比上年增加11.18%,原因为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86万元,比上年增加39.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7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9万元,占76.35%,项目支出40.30万元,占23.65%;其中:行政运行130.09万元,占76.3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30万元,占14.85%;水利执法监督支出15万元,占8.8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63万元,占94.27%;公用经费7.46万元,占5.73%;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86.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5.3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9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水务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56.36万元;公务用车辆,价值26.80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度没有实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河道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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