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照法律规定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管理。 (二)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法编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建议,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为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 (四)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依法办理交通违法行政案件和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刑事案件。 (五)贯彻落实国家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依照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授权,负责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小型汽车的登记业务及核发检验标志;负责摩托车驾驶人的考试和驾驶证核发;除大型客车驾驶证以外的其它驾驶证补领、换领及相关业务;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加强对公路运输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及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健全和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七)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八)做好重大节日、游行、集会等大型群众活动的交通秩序维护,依法做好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交通警卫工作。 (九)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完善公路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并定期维护。 (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相关规定,加强队伍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下设17股队室:综合办公室、警务督察室、政工办、交通中队、法制中队、车管所、违章处理办公室、宁安镇交巡警中队、东京城镇交巡警中队、镜泊湖中队、公路一中队、公路三中队、公路四中队、公路五中队、公路六中队、高速中队。核定编制 70 名。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2016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收入总额1896.04万元。本年收入1896.04万元,比去年增加16%,原因为转移支付资金及罚没款增加,本年支出1971.49万元,比去年增加21%。 (二)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95.38万元,比去年增加16%,原因为罚没款及转移支付款增加。支出1971.49万元,比去年增加21%,比年初预算增长7%,原因用于建设城市道路监控设施;支出经济分类中基本支出660.41万元,比去年增加46%,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支出经济分类中项目支出1234.97万元,比去年增加5%,原因建设城市道路监控设施支出增加。 (三)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总收入1896.0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16%,原因为罚没款增加及转移支付款项拔款增加。 (四)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年度总支出1971.49万元,比上年增加21%,其中财政基本支出660.41万元,比去年增加46%,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其中财政项目支出1234.97万元,比去年增加5%,原因建设城市道路监控设施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本年收入189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41万元,项目支出1234.9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41万元,比去年增加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58万元,比去年增加57 %,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65万元,比去年增长8%,原因为抚恤金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和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2016年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出110.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数量共计是33台。其中购置费29.32万元,2016年共新购置执勤执法用车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7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车辆日常维护费用(燃油、修车、过桥费等),公务接待费0.64万元,接待批次33次,接待人数88人。主要用于民警异地执勤办案伙食补助。 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99.9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城市道路监控设施。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固定资产总额2314.3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1531.90万元、车辆410.20万元.及其他固定资产372.11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对财政拔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这三项经费。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必须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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