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市标准化、计量、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本市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编制本市的质量发展规划,协助落实各种质量奖励制度,开展创名牌、质量兴企等工作。协助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许可证、地方准产证及质量认证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本市的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调解质量纠纷,负责质量申诉处理工作。协助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技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四)管理本市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与监测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商品条码、信息技术标准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本市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六)综合管理本市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 (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组织进行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八)承办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 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股、综合股、稽查队、宁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核定编制 50 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本级、宁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66.9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66.95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收入总额644.95万元,其中:一、财政拨款收入639.95万元,比去年减少9.49%,与年初预算减少4.46%,原因为人员调整,收费标准降低,国家取消部分收费。二、其他收入5.0万元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支出总额675.36万元,本年支出675.36,比去年增加1.69%,与年初预算增加0.83%,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6.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36.54万元,占1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总收入644.9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39.95万元,占99.22%,其中:行政运行 367.42万元,占56.9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0.23万元,占41.89%,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3万元,占0.36%,其他收入5.0万元,占0.78%,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总支出6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42万元,占55.14% ;项目支出302.94万元,占44.8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95万元,比上年增加100%。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9.95万元,比去年减少9.49%,原因为人员调整,收费标准降低,国家取消部分收费。 3.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基本支出367.42万元,比上年减少12.99%,原因为人员调整;项目支出302.94万元,比上年增加25.26%,因当年列支上年未付支出。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54万元,比上年降低45.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67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42万元,占54.81%,项目支出302.94万元,占45.19%;一般公务服务支出670.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67.42万元,占54.8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00.64万元,占44.85%,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3万元,占0.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46万元,占99.74%;公用经费0.96万元,占0.26%;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234.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6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去年减少0%,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年末无余额。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去年减少0%,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年末无余额。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5.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8台,公务用车维护费5.9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5.69%,无国内公务接待任务。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运行经费0.96万元,比上年减少16.25万元,减少94.42%。主要原因是经费调减。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81.59万元,其中:车辆8台,价值96.7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4.89万元。 六、 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没有实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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