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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7/10/27 来源: 民政局 点击数:916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和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拟订本市民政工作规划和年工作计划。

(二)负责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办理全市的收养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校报批,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管理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五)负责军队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原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负责军队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发展使用。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革命老区资金的分配及管理。

(七)建立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贫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建设工作。制定社区建设工作。

(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工作,指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贯彻执行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一)主管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限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乡行政村、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二)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和福利事业单位及农村敬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和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十四)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五)负责乡土观念(镇)政务公开工作。

(十六)代管宁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福利救济股、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双拥优抚安置区划地名办、核定行政编制8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民政局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宁安市民政局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

……

……

……

……

……

 

第二部分 2016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339.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1339.34万元,占100%。主要是社会救助资金结转下年初发放。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收入总额4518.1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434.5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65万元,比上年减少14%,原因主要社会保障人员变动。其它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8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经费与军队离退休干部增资增加。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支出总额4538.58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与年初预算持平,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65万元,比去年减少14%原因主要社会保障人数减少。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318.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1318.88万元,占100%。主要是社会救助资金结转下年初发放。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总收入4,518.1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434.54万元,占98%;其它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83.58万元,占2%。同比上年减少5%,主要是社会保障人员变化等因素。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总支出4,538.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8.58万元,占总支出的88%;医疗保障支出65万元,占总支出的1%;政府性基金支出465万元,占总支出的11%。同比上年支出减少5%。主要是社会保障人员变化等因素。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8.8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主要是社会保障人员变化等因素。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财政拨款收入4,434.54万元,占总收入的98%。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3,904.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8%;医疗保障支出收入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按总体收入比去年减少5%,原因是社会保障人员变化等因素。

3.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4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5万元,占总支出的88%;医疗保障支出65万元,占总支出的1%;政府性基金支出465万元,占总支出的11%。同比上年支出减少5%。主要是社会保障人员变化等因素。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8.8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主要是社会保障人员变化等因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969.53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96.88万元,占9%,项目支出3607.26万元,占91%。支出总额3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8万元,占9%;项目支出3693.12万元,占91%。比上年减少5%,原因是社会保障人数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66万元,占93%;公用经费23.22万元,占7%;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7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62万元。同比减少1%,原因人员增减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5万元,比去年减少14%原因为社会保障人数增减变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65万元,比去年减少14%原因为社会保障人数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5万元,一般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国内公务接待任务,同比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本级截至20161231日,固定资产总额115.2万元,小型载客车一辆25.5万元,办公用房64.2万元,其它资产25.5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我部门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民生项目资金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年初向各股室下达计划,年末按各股室项目负责人提交年度绩效管理报告对年度绩效计划和实际完成绩效进行比效,做出绩效评价。共涉及民生项目资金4000多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16年度虽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但2016年度民生项目资金全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要求按时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做到专款专用。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决算项目绩效自评良好。

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民政局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宁安市民政局2016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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