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做好引导、培育、规划、调控工作,使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三)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督察检查。 (四)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五)总结交流文化市场管理、稽查工作的经验,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的建议。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没有内设机构。核定编制5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一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收入总额36.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6.14万元,比去年减少15.2%,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支出总额36.14万元,本年支出36.14,比去年减少15.2%,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总收入36.1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总支出36.14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35.58万元,占98%,项目支出0.56万元,占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4万元,比去年减少15.2%,原因为调减经费。 3.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8万元,比上年减少11%,原因人员工资调整;项目支出0.56万元,比上年减少80%,原因为项目资金调减。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8万元,占98%,财政项目支出0.56万元,占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额 3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0万元,占96%;公用经费0.88万元,占4%;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2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家庭补助11.51万元。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无三公经费,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任务。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比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7.56万元,无车辆和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没有实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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