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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7/10/27 来源: 水务局 点击数:66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参与编制乡镇水利建设规划和农村河道整治规划;

(三)协助乡镇政府组织防汛防旱工作;

(四)指导农村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宁安市水利总站内设机构:主任室、财务室。核定编制25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宁安市水利总站本级(包括12个乡镇水利站分别是:宁安镇水利站、江南水利站、海浪水利站、沙兰水利站、三陵水利站、马河水利站、镜泊水利站、渤海水利站、东京城水利站、兰岗水利站、石岩水利站、卧龙水利站。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水利总站

8

镜泊水利站

2

宁安镇水利站

9

渤海水利站

3

江南水利站

10

东京城水利站

4

海浪水利站

11

兰岗水利站

5

沙兰水利站

12

石岩水利站

6

三陵水利站

13

卧龙水利站

7

马河水利站

 

 

 

 

第二部分 2016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表: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年初结转结余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108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0.000068万元

2.总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181.52万元,财政性资金170.86万元水费收入10.66.万元,比去年增长11.71%,比年初预算减少了7.1%,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本年支出181.28万元,比去年增长10.72%,比年初预算减少了7.19%,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支出总额181.28万元,本年支出181.28万元,比去年增长10.72%,比年初预算减少了7.19%,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34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34795万元,占1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总收入181.52万元,财政拨收入170.86万元,占94.13%,水费收入10.66万元,5.87%,其中:基本支出168.22万元,占92.8%;项目支出支出13.06万元,占7.2%。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总支出18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2万元,占97.8% ;项目支出13.06万元,占2.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1083万元,项目支出结余0.00068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水利总站本年收入170.86万元,财政性资金170.86万元,比去年增长7.4%,比年初预算减少了12.5%,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3.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支出总额1170.97万元,比去年增长6.6%,比年初预算减少了12.5%,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108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0.0000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7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1万元,占92.4%;项目支出支出13.06万元,占7.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32万元,占99.63%;公用经费0.59万元,占0.37%;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1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出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无三公经费,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任务,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水利总站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水利总站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1.5175万元,无车辆和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度没有实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水利总站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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