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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7/10/27 来源: 统计局 点击数:591

第一部分 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和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相关县(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市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七)协助市委管理乡镇统计基层站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九)参与全市目标考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宁安市统计执法监察大队、宁安市地方经济调查队、宁安市普查中心。核定编制 14 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统计局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宁安市统计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统计局

……

……

……

……

……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7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总额260.0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50.1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96%,比年初预算减少15.38%,原因为“三”经普普查经费拨付;其他收入9.92万元,为全省文化产业普查经费。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支出总额为259.64万元,比去年增长41.03%,比年预算减少28.27%,原因为“三”经普普查经费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45万元,占1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总收入260.0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50.10万元,占96.18%,其中:行政运行为151.51万元,占58.2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万元,占1.30%;专项统计业务86.12万元,占33.12%;统计管理1.00万元,占0.38%;专业普查活动10.00万元,占3.85%;统计抽样调查8万元,占3.08%。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总支出259.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1.13万元,占58.2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万元,占1.30%;专项统计业务86.12万元,占33.17%;统计管理1.00万元,占0.39%;专项普查活动10.00万元,占3.85%;统计抽样调查8.00万元,占3.0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97万元,比上年增加100%。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10万元,比去年增长33.96%,原因为“三”经普普查经费拨付。

3.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84万元,比上年增加35.71%,原因为“三”经普普查经费支出。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4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33万元,占56.57%,项目支出108.51万元,占43.43%;行政运行141.33万元占,占56.5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万元,占1.36%;专项统计业务86.12万元,占34.47%;统计管理1.00万元,占0.40%;专项普查活动10.00万元,占4.00%;统计抽样调查8.00万元,占3.2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51万元,占92.34%;公用经费10.82万元,占7.66%;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9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0.04万元,与上年同期比减少63.63%;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0.04万元,批次为1次,共接待人数19人,与上年同期减少63.63%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0.82万元,比上年略有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1.86万元,无车辆和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没有实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宁安市统计局2016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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