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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安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3/23 来源: 管理员 点击数:4452

                        宁安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2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财办预〔2016〕143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着力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决算制度,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继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进一步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二)基本原则

1.明确公开主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各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预决算,并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2.坚持依法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部门预决算和单位预决算公开任务,确保依法公开。

3.严格规范公开。落实预决算公开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和预决算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预决算公开规定,规范公开时间、内容、格式等,确保有序公开。

二、落实预决算公开重点工作

(一)拓展公开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各部门要有序组织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在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同时,要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按时公开到位。

(二)规范公开内容

各预决算公开主体要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财预〔2016〕1803号)规定,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统一预决算公开格式,全面完整公开预决算报告、预决算表等,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1. 政府预算。

政府预算政府预算涵盖四本预算,除涉密信息外,涉及本级支出的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政府决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涉及本级收入的,应公开到收入分类项级科目。

2.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公开(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汇总预算,下同)格式由部门预算公开封面、部门预算公开目录、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六个部分组成。其中:

(1)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构成及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涉及机构改革部门要说明改革前及改革后职能)、主要工作任务等。

(2)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对属于公开范围的部门预算表没有数据的,也要公开空白表并说明。

(3)各部门公开预算时,应当对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按照《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部门算。部门决算公开(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汇总决算,下同)格式由部门决算的部门概况、年度部门决算表、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四个部分组成。其中:

(1)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构成及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涉及机构改革部门要说明改革前及改革后职能)、主要工作任务等。

(2)除涉密信息外,部门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对属于公开范围的部门预算表没有数据的,也要公开空白表并说明。

(3)各部门公开决算时,应当对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按照《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3.单位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保持一致,除涉密信息外,单位预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并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国有资产占用、预决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4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按总额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对“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较上年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没有数据的也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各单位负责公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其中包含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金额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情况。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增减原因,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公务用车台数等。。

5.预算绩效。财政部门要随政府预决算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要随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起止时间、项目内容、年度预决算安排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6.政府债务。财政部门要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2021年末,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363301万元、债务余额为359702万元。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10808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402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2346万元,再融资债券21718万元。2021年政府新增一般债券主要投入到教育、文化、农林水利建设、公路、市政建设、危房改造等政府公益性项目上;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主要投入市政建设、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中小银行风险化解;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已到期的以前年度政府新增债券。2021年偿还到期本金为21725万元、偿还债券利息为11188万元。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为42495万元,其中还本预算数29719万元、付息预算数12776万元。截止2022年3月,2022年提前下达债务限额为365618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安排以省财政厅安排为准。

(三)统一公开时间

1.政府预算。政府预决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政府预决算,并适当提前公开时间。

2.部门预算。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部门决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部门预决算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3.单位预算。单位预决算应当在部门或上一级单位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所属单位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单位预决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同一部门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四)规范公开方式

1.政府预算。政府预决算在政府设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cz.ningan.gov.cn/index.php。

2.部门预及单位预决算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在政府设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cz.ningan.gov.cn/index.php。

对以上公开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单位预决算,均要编制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

(五)做好保密处理

加强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财政部门负责审查政府预决算的涉密事项,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审查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的涉密事项,依法界定属于秘密事项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

坚持分步实施、规范有序,理顺预决算公开工作流程。原则上,预决算公开工作为公开布置、公开准备、公开实施、公开检查等阶段。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决算部门、预算单位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做好预决算公开本职工作,保障预决算公开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到位。

四、压实预算公开责任

1.主体责任。财政部门是政府预决算公开的主体,预算部门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部门所属单位是单位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分别对公开落实及结果负责。

2.压实监督责任。市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负责预决算公开的检查实施及检查结果统计、报送、通报等,市财政局预算股、国库、业务股室以及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主动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持续跟踪落实到位,确保预决算公开经得起检查检验。

(二)妥善回应关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预决算公开宣传解读,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耐心细致解疑释惑,及时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方便社会公众理解。对预决算公开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细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三)推动有序公开。预决算公开前,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审查公开文本,按程序报部门负责人审定。公开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督促所属单位及时纠正错漏。公开后,对公开情况常态化跟踪核查,确保预决算信息长期保持公开状态。完成公开工作后,汇总填写《宁安市*****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模板(参考模板)》和《宁安市*****单位20xx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参考模板)》,报市财政局归口管理业务股室审核。

 

附件:1.宁安市*****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参考模板)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模板.doc

2.20xx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3.宁安市*****单位20xx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参考模板)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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