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培训。 (二)培养农村中、高等专业技术人才、学历教育管理等项工作。 (三)负责实施农民教育、绿色证书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四)负责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农业职业技能及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转移及农民创业培训。 (五)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及农业信息服务、农业技术传播。 (六)负责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农民初、中级技术职称评定基础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设3个内设机构:教务室、培训室、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办公室。核定编制 6 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一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9.0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29.00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收入总额117.2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3.19万元,比去年减少50.93%,与年初预算持平,原因人员减少工资调整。 3.总支出情况对比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支出总额110.84万元,本年支出110.84,比去年减少19.56%,与年初预算持平,原因为人员减少工资调整。 4.年末结转和结余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9.0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29.04万元,占1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总收入1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收入63.19万元,占53.92%,一般事务管理收入2.32万元,占1.98%;其他农业收入54万元,占46.08%。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总支出11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7万元,占54.92% ;项目支出支出49.97万元,占45.0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04万元,比上年减少21.75%。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19万元,其中基本收入60.87万元,比去年减少3.56%,原因人员工资增长;项目收入2.32万元,比去年减少96.68%,原因项目减少。 3.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7,比上年增加3.56%,原因人员工资增长;项目支出31.36万元,比上年减少60.30%,原因项目减少。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04万元,比上年增加21.9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6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7万元,占96.32%,项目支出2.32万元,占3.6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91万元,占68.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6万元,占31.1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经费1.5万元,原因上级部门拨付一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车辆。与上年比增加1.5万元。无国内公务接待任务。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2576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度没有实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安市分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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