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本地区殡葬事宜,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 (二)主要承担墓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及辖区内平坟还田、平坟还林等工作职能。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殡葬管理所内设3个内设机构:第一殡仪馆、第二殡仪馆、鸡冠山公墓。核定编制70人,在职人员70人,退休3人,死亡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宁安市殡葬管理所本级。
第二部分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殡葬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殡葬管理所2017 年收入总预算2063.0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39.4%;支出总预算2063.06万元,较上年执行下降39.4%。 二、关于市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 年收入预算206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3.06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 年支出预算206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万元,占比29.33%;项目支出1458.06万元,占比70.67%。 四、关于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63.06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2063.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6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3.0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05万元、项目支出1458.0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554.19万元,占26.86%,同比下降5.42%,原因是职工退休。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86万元,占1.21%。 3、住房公积金支出25.95万元,占1.26%,。 4、社会福利殡葬支出1458.06万元,占70.67%,同比下降16.19%,原因是墓穴建成支出费用下降。 六、关于殡葬管理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3.06万元,同比下降9.35%,其中:人员经费51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4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2017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16 年执行数下降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1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精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殡葬管理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19.25万元(不含安排在商品服务支出中的用于殡葬服务工作的专用材料、维修费等支出),较上年决算执行数下降26.7%,原因主要是上年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本年度此项支出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殡葬管理所政府采购计划其中: 1、殡葬设备及用品193.06万元。 2、冷藏柜4台15万元。 3、其他公共设施施工(烈士陵园)800万元。 4、园林绿化工程(树苗、花苗、清垃圾)10万元。 5、其他计算机软件(智能报警系统)20万元。 6、装饰工程(公墓更换琉璃瓦)10万元。 7、租赁服务(陵园土地)20万元。 8、修缮工程(一馆、二馆、公墓维修)350万元。 9、其他专用车辆(接尸车2台)30万元。 10、其他计算机软件(公墓收款升级)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5129.39万元,其中:现有车辆2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 年市殡葬管理所安排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458.0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社会福利殡葬(款):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它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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